查看原文
其他

长三角一体化: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 | 社会科学报

毛中根 武优勐 社会科学报社 2022-11-22


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“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”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,亟待打造新型消费增长极,培育和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,构建有机有序的消费层级体系。



原文 :《构建扩消费、惠民生、促发展的新引擎》

作者 | 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  毛中根    

        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讲师  武优勐

图片 | 网络



2020年3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宣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等二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指出,“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。持续推动都市圈建设,不断提升都市圈内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,加快推进成熟商圈上档升级,形成若干区域消费中心”。长三角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、规模庞大的消费市场,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推进为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提供了契机。



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


当前,长三角正加速推进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。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,是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、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抓手,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提供有力支撑。

  

第一,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。长三角结合区域特征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,是完善消费网络节点,发挥消费集聚效应,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,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,有助于应对国际环境带来的新机遇、新挑战,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。

  

第二,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抓手。长三角区域消费发展不平衡,城乡市场不协调,一些地区和行业流通效率低、成本高、环境差、供需结构错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。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,能够发挥消费的规模效应,有效集聚各类消费资源和促进消费创新,促进市场治理改革创新。

  


第三,培育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突破口。2019年,长三角城镇化率为68.2%,城镇化发展逐步走向成熟。城市化水平提升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,需要以上海、南京、杭州和合肥等中心城市为依托,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,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,以制度创新、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。




拥有三大优势


第一,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。长三角人口规模大、经济基础扎实、消费集聚力较强。数据显示,2019年,长三角常住人口为22714万人,全国占比为16.22%;生产总值为235951.9亿元,全国占比为23.92%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98726亿元,全国占比为24.20%。


第二,形成了较好的消费城市梯度。从城市层级体系来看,上海的经济首位度为16.10%、消费首位度为16.05%,与其他城市形成较为合理的梯度。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,2019年,上海超过万亿规模,苏州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宁波等5个城市超过4000亿元,温州、徐州、南通等10个城市超过2000亿元,阜阳、淮安、芜湖等13个城市超过1000亿元,亳州市、六安市、马鞍山市等12个城市不足1000亿。


第三,具备强大的新消费策源地。在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,国内消费发展进入新一轮变革窗口期。上海、杭州作为数字技术驱动新消费的策源地和新高地,正在推动产业经济与城市功能的转型,并通过扩散和示范效应向长三角辐射,逐步形成以点带面的消费发展新格局。





存在三方面制约因素


第一,市场分割。多层级消费中心格局的形成,依赖于统一规范的市场。严格意义上讲,长三角消费市场还不是统一的大市场,市场分割依然突出。市场分割导致要素流动受阻,城市之间形成产业同构,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城市就会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冲动与行为。

  

第二,消费建设同质竞争。随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作用凸显,地方政府对消费重视程度提升,并不断加强商业建设、开发旅游景点。但在此过程中,存在商业过剩,同质化严重,缺乏特色,缺乏核心竞争力,过多的商业项目造成消费力稀释,加大商场经营难度等问题。

  

第三,对城市发展规律把握不足。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,中小城市消费集聚区的发展,是扩大内需的重点,也是具有消费发展潜力的地方。一些中小城市也可能成为消费热点。但地方政府基于税收、就业和城市形象等需要,有冲动推进商业中心建设,而商业中心的快速增长,容易导致一些中小城市出现商业过剩、供需不匹配的情况。





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


完善多层级消费中心规划布局。第一,加强多层级消费中心建设的统筹布局。聚力打造上海国际消费中心,着力建设南京、杭州、合肥等区域消费中心,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建设。第二,因地制宜推进消费中心建设。在多层级消费中心建设过程中,要引导消费中心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。

  

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。第一,畅通流通网络。第二,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。第三,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。积极推进长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,探索教育、医卫、体育、交通、政务等领域构建合作机制,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,充分释放区域消费潜能。


推进消费制度创新。第一,完善促进消费的税收政策。第二,积极培育新消费。发挥新消费策源地引领作用,推动由消费力的“虹吸集聚”向消费理念与方式“辐射扩散”。第三,加强商圈改造和建设用地保障。第四,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。



文章为社会科学报“思想工坊”融媒体原创出品,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50期第2版,未经允许禁止转载,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报立场。


拓展阅读

拉动公共消费,关键在“精准” | 社会科学报

推动公共消费发展,为何要强调“适当”?| 社会科学报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